【综合考题】2007年6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甲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甲接管A公司以后,发现以下事实:
(1)2006年9月1日,A公司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仍对其债权人B公司清偿了60万元的债务;
(2)2007年5月15日,A公司的董事长C将公司价值10万元的财产据为己有;
(3)A公司股东D尚未缴付未到出资期限的100万元出资;
(4)2007年6月8日,A公司与E公司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双方均未履行该合同。
问题:
1.对于A公司2006年9月1日清偿B公司债务的行为,甲可否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说明理由。
2.对董事长C的行为,甲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3.股东D能否以出资期限未到期为由拒绝缴付尚未缴付的出资?说明理由。
4.A公司与E公司的合同在哪些情况下视为解除?(2007年考试题)
『正确答案』
1.不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清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例中,A公司对B公司为个别清偿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6个月前,因此不属于可撤销行为。
2.董事长对C侵占A公司财产10万元,甲应当追回。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得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3.股东D不能以出资期限尚未到期为由拒绝缴付尚未缴付的出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综合考题】2007年6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A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2007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B将A公司的情况汇报如下:
(1)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300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①已作为C银行贷款等价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300万元,C银行表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
②管理人发现A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无偿转让20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并与2007年9月1日追回全部财产;
③A公司办公楼价值1000万元,已用于对所欠D企业800万货款的抵押担保,货款尚未支付,D企业表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
(2)A公司欠职工工资和医疗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00万元,欠缴税款200万元。
(3)A公司支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3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40万元。
(4)2007年3月1日,E企业欠A公司到期货款100万元。2007年6月25日,E企业受让G公司对A公司的债权,现E企业向管理人B主张行使破产抵销权。
(5)2007年4月1日,A公司租赁了F企业的机器设备,现F企业向管理人B提出取回其出租的机器设备。
(6)2007年6月1日,A公司与H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标的金额为200万元,并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标的金额10%的违约金。由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H企业因此遭受10万元的损失。H企业主张申报的债权额为违约金20万元。
(7)2007年8月15日,管理人请求J公司履行与A公司约定的交货义务,导致A公司欠J公司150万元的货款。
问题:
1.管理人的情况汇报中,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2.对A公司2006年12月1日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说明理由。
3.C银行在债权人会议上对哪些事项不享有表决权?说明理由。
4.D企业的破产债权应如何得到清偿?说明理由。
5.E企业可否行使破产抵销权?说明理由。
6.管理人可否允许F企业取回其出租给A公司的机器设备?说明理由。
7.H企业申报的债权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8.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如何?(2008年考试题)
『正确答案』
1.管理人的情况汇报中,破产费用包括:A公司支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和管理人报酬30万元。共益债务包括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40万元和管理人请求J公司履行与A公司约定的交货义务,导致A公司欠J公司150万元的货款。
2.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中,A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无偿转让200万元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时间是2007年6月20日,该行为发生在破产案件受理的前一年内,因此是可以撤销的。
3.C银行在债权人会议上对和解协议草案和破产财产分配的决议没有表决权。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4.D企业应该以办公楼的变现价值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5.E企业不能行使抵销权。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人,不得抵销。本题中,E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了对A企业的债权,此时是不能抵销的。
6.管理人可以允许F企业取回其出租给A公司的机器设备。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本题中,F企业租给破产人A企业的机器设备是自己所有的,不属于债务人A企业所有,因此F企业有权通过管理人取回。
7.H企业申报的债权额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管理人依法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本题中,H企业应仅以损失额10万元申报债权,违约金不能申报债权。外语学习网
8.优先清偿完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后的破产财产1900万元(3000-300-800)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共250万元(30+30+40+150),剩余财产1650万元清偿A公司欠职工工资和医疗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00万元,剩余财产1350万元清偿企业欠缴的税款200万元,剩余1150万元用于清偿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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