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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的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理解好的有赏分
这个什么意思?我不懂?
这是陈氏理论嘛,网上的陈氏理论却定义为:这个定理证明任何一个足够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一个素数和一个半素数的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1+2
为什么书本上面写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的和
而这里却写一个素数和一个半素数的和
1+2又是什么?好乱啊
还有原标题上面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后者是什么啊?这又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