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在近年授理和处理的几次大的投诉纠纷中,为消费者挽回了较大的损失。去年10月份有一位姓刘的女士到工商所请求帮助她解决一件难事,她称:于去年8月中旬,她和爱人在荣盛家具广场某家具店订购了一套家具约3万元,当即交了5000元定金,并约定在九月中旬待新房装修好后提货,还签订了购货合同。不料九月初,她的爱人突遭车祸,最后导致高位截瘫,花费了大笔医疗费用,无力支付装修费和家具费。就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货,可是几经协商未果,无奈,只能投诉到工商所。当时,于天奎同志授理了该投诉,并看到了刘女士手持的订货合同单,从法律角度看,经营者不退定金是合理合法的,工商所也无法强行要求经营者退回定金,但是于天奎同志看到刘女士的不幸遭遇,非常同情,几次主动找该家具经营者协商退回定金,可该经营者就是坚持不退,此时于天奎同志仍不气馁继续找经营者协商,反复从伦理道德、做人的准则、行善积德等多方面启发开导经营者。终于打动了经营者。最后分文不少的将5000元定金退还给刘女士。
类似的事情在荣盛工商所还有很多,总之,大家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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